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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42号提案协办的报告

时间:2018-07-25 01:10:25 来源: 作者: [] 浏览量:2104

市人民政府: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42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协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近年来,我市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市民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开展广场和入社区环保宣传;组织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向全体市民开放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2369环境应急投诉中心、污染源应急监控平台;结合“六.五”环境日、地球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开展环保专场演出等活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与市教体局、团市委合作,积极动员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学生环保意识;启动“保卫蓝天碧水 青年环保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群众和志愿者队伍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乡镇采用流动宣传车进行全天候播放宣传,街道社区环保志愿者发放《携手节能低碳,共建蓝天碧水》倡议书、《关于开展移风易俗 文明祭祀活动倡议书》、《大武口人民政府致全体居民防止大气污染的一封信》《大武口区居民购买使用洁净型煤补贴办法》、秸秆禁烧、煤质监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各类宣传材料,营造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悬挂条幅1976条,制作喷绘展板250块、宣传栏80块、新增固定标语247处、发放等各类宣传材料32.84万余份。 二、推进“四尘”同治,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为了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市制定了《石嘴山市“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石嘴山市“三治”工程实施方案(2017-2019年)》,牢固树立大气污染防治一盘棋意识和大局意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四尘”同治,精准施策,铁腕治污,全民共治,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好转。 一是深化燃煤治理。全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平罗县生态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三期已完成,日盛高科3×30MW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安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正在积极推进。截止目前已淘汰燃煤锅炉41台,计划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锅炉50台已完成燃煤锅炉拆除,正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计划扩大惠农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禁燃区禁止审批燃煤锅炉和实施淘汰燃煤锅炉,鼓励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印发《2018年石嘴山市煤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抽检煤质66批次,达标率100%。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鼓励采用天然气、灌装天然气、中温中压蒸汽、地源热、空气源、电、生物质成形燃料等多种清洁能源。36个散煤“双替代”工程正在推进中。4个全封闭洁净煤配送中心开工建设。计划10月底全面完成全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上在用燃煤锅炉治理,其中,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10台已完成治理,4台已淘汰,1台正在拆除,1台正在煤改电,2台正在治理。二是深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治理。对火电、钢铁、焦化、水泥、有色冶炼等5个重点行业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对电石、铁合金、碳素、活性炭、火电、焦炭等6个重点行业全面开展大气污染规范化治理;进一步做好工业挥发性哟机务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等8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在全市化工、制药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对全市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装置开展治理,开展对机械加工、汽车维修、家具制造行业表面喷涂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截止5月底,已开工建设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58个,已建成13个。大力实施火电企业超低排放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淘汰小火电发电机组15台,今年计划完成4台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均已开工建设。三是合作治理机动车污染。严格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标准和强制报废制度,从机动车登记、报废等源头方面入手,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新注册登记机动车已全面实行国五排放标准。截止2018年6月14日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2628辆,其中黄标车1601辆,老旧汽车1027辆。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了“能源互联网+电动汽车”全自助分时租赁示范性项目,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27辆,建立了共享单车服务系统,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加强机动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管理,责令超标车辆治理。四是协调治理区域扬尘及面源污染。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全市85个在建工程全面加强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6个100%”要求,对占地面积4000平米以上和建筑面积10000平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扬尘监测设备。遇大风天气及时向所有在建工地下发预警信息,3级以上的刮风天气和重污染天气立即停止土方作业。全市累计对不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5份,对违法违规的14家企业扣除企业诚信分值,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组织对城市区主干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次干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截止5月底,交通、运管、公安部门联合出动执法车辆226台次,执法人员830余人次,查处大货车不按规定遮盖篷布遗撒、飘洒载运交通、违规上路渣土车辆106辆。印发了《2018年石嘴山市城区裸露土地治理方案》,全市城区计划共治裸露土地176块,面积108.64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治理完成68.75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景观,实施“一线、两沟、多片”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造林面积2.72亩。开展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建成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全面取缔露天烧烤。五是全面整治“小散乱污”。市政府下发《石嘴山市2018年“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散乱污关停取缔整治。要求2018年7月底前,依法整治取缔现有的“小散乱污”企业,扶优限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和依法治理污染,实现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强化社会监管,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根据自治区蓝天碧水办《关于2018年5月及1-5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通报》,石嘴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项指标)同比下降5.9%,同比改善幅度暂列全区第4位。剔除沙尘天气后,PM10平均浓度为104ug/m3,同比上升8.3%;PM2.5平均浓度为46ug/m3,同比持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8%,同比增加1.8%。SO2、NO2、CO分别比去年同期了下降24.2%、3.2%、37.5%,O3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8%,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呈现向好态势。 三、加强考核监督,推进全民共治大格局 2018年,市政府以清单式下达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交办给三县区政府及17个市直部门和单位,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与平罗县和四个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市委、市政府根据年度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印发了《石嘴山市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三县区和35个市直相关部门分类进行考核,三县区实行季度考核,市直部门实行半年考核,不断压实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将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局等部门作为市环委会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政府监督、媒体监督;大武口区出台《大武口区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环境保护部门坚决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时效,强化社会监督,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全民共治大格局。 四、加强秸秆禁烧和清洁能源推广,严控农村碳排放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2018年在全市建设11个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示范园区,示范区面积达到10万亩,结合盐碱地改良项目、农业机械深松深翻项目,推动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在春、夏、秋秸秆焚烧高发期,强化24小时巡查监管,坚持每周不少于3次的督查,在抓好秸秆深翻以及综合利用的同时,切实抓好秸秆禁烧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实施奖补政策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对三县区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奖补52万元,预拨128万元用于市农牧局和三县区政府开展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四是推进清洁取暖,出台《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劣质商品煤的通告》,明确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的农村禁止销售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劣质煤炭;加快建设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平罗县已建成4个乡镇清洁煤配送中心,2018年计划再建5个,争取实现乡镇清洁煤配送中心全覆盖;正在制定清洁煤补贴政策,全力推进清洁煤使用。 五、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园区绿色发展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府出台《石嘴山工业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暂行)》,对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进行明确,支持各园区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业,倒逼产能严重过剩、工艺装备水平落后的淘汰类产业退出市场。一是对鼓励类产业非禁即入。对园区鼓励类主导产业项目,在符合安全、环保等“三同时”条件下,优化项目布局,加强协调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推进产业加快实施和集聚发展。二是对禁止新建类产业严格审批。对园区禁止新建类产业严把审批关口,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特别要做好医药、农药、染料及其中间体的经营、处置、处理危险废物等项目审查,任何部门不得给禁止新建类项目办理审批手续,禁止新建类产业项目坚决不得准予入园发展,推进园区差异化发展。三是对限制类产业严格管理。对园区限制类产业原则上不予新批新建,或可根据全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具体要求,进行连片循环化、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建设发展,对既有存量限制类产业,必须在完全符合环保、安全、能耗等要求后,才允许在原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提升,原则上不允许低水平重复性扩规模改造。四是对存量产业逐步消化出清。对符合产业定位的非禁止类、非限制类其他既有新建扩能项目,实施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择园移居发展壮大;对长期停产的问题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倒逼转型升级,逼其退出园区,推进闲置土地等要素资源有效再利用,实现园区绿色发展。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嘴山市环保局 王晶0952-204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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